知识产权研究、科创定位高企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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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行专利事务所】科创板注册问询知识产权相关问题(411条陆续更新)

浏览: 发表时间:2022-10-27 15:18:57 来源:科创板注册问询与答复

【余行专利事务所】科创板注册问询知识产权相关问题(411条陆续更新)-ag九游会app

问即案!

(1) 目前行业最先进的为几代线,g11高世代线为进口设备,发行人核心技术与进口设备的关联度及依赖程度、技术先进性及优势的具体体现;

(2) 国内首条”“国内唯一”“打破国外垄断的客观依据,若否请删除;

(3) 结合与国内外主要竞争对手在产品布局、应用领域、产品技术特点、技术水平、销售规模等方面的差异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充分、客观地披露竞争优劣势,发行人是否具有相对竞争优势以及可持续性;

(4) 发行人主要产品是否为重点支持产品,行业定位是否准确

(5) 主要产品是否属于技术难度较高的汽车电子产品?如何体现核心技术、产品先进性?核心专利共有对发行人竞争力的影响?发明专利是否均形成主营业务收入?

(6) 公司核心技术和竞争对手技术、主流技术的比较情况,是否存在路径差异,说明公司对技术路径的判断是否符合行业发展方向,并选取关键指标对比公司与竞争对手技术水平;

(7) 竞争对手在4g迭代至5g过程中的技术演变,发行人关于tdd与多天线技术成为5g主流路线的判断依据,公司34g时代相关技术储备向5g 技术转化的路径及可行性;

(8) 相关技术“处于行业前列”“国际先进水平”的依据。

(9) 国际和国内竞品、技术指标的选择标准,竞品的厂家名称、上市时间、应用领域、是否为行业主流产品,对比指标是否为关键核心指标;

(10) 各细分产品为通用产品还是定制化产品,在信号链模拟芯片和电源管理模拟芯片中的技术门槛、技术难度及技术成熟度,发行人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

(11) 结合上述技术或产品对应领域的竞争格局、发行人产品收入及占比等,说明“少数”“主要”“主流”等表述是否客观、准确,上述技术是否为公司产品核心技术、在行业内处于什么水平。

(12) 发行人主要产品分子筛对应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的具体产业分类名称;

(13) 发行人各类催化剂产品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的具体类型;

(14) 结合前述情况及发行人分子筛产品的收入占比情况,分析发行人是否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三条中的新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领域。

(15)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相关的发明专利 9 项,其中与在研创新生物药项目相关的专利 6 项。请发行人结合本次申报上市标准的选择以及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均来自于仿制药的情况,说明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专利数量是否符合科创属性相关要求。

(16) 发行人高纯度原料药精益制造技术及特殊制剂制造技术在同类产品中的整体应用情况,发行人相关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征以及技术优势的具体体现。

(17) 区分各业务板块并结合具体产品,分析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的技术发展水平与国家战略的匹配程度,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技术实力比较情况,说明发行人如何推动相关产品的升级换代和性能提升,有无客观明确依据;

(18) 发行人商业模式的主要驱动因素和未来规划,是否聚焦于科技创新领域;

(19) 将连锁透析医疗服务收入归入核心技术产品收入的合理性;

(20) 血液净化设备自主研发、生产的关键技术壁垒,发行人的相关核心技术和在境内外发展水平中所处的位置,发行人产品是否覆盖主流治疗模式,是否存在治疗手段更新和技术迭代风险;

(21) 结合设备的安全性、稳定性、精确度和治疗效果等,说明体现血液净化设备技术先进性的关键性能指标,对比发行人产品和可比公司产品在关键性能指标上的优劣势,说明发行人在关键性能指标上的技术改进及其临床应用价值;

(22) 发行人特有技术达到了血液净化设备国际先进水平、发行人产品在同类设备中首次真正实现了置换液温度精确反馈控制、性能参数优于同类设备具体依据,相关表述是否客观、准确;

(23) 血液净化设备中的核心元器件,发行人主要产品中的核心元器件是否依赖于对外采购,来源是否稳定,是否已经具备核心元器件的自制能力,自制核心元器件涉及的专利和技术情况,自制核心元器件和市场上同类元器件的对比情况,发行人在集成血液净化设备过程中的技术先进性如何体现。

(24) 结合《中国光电子器件产业技术发展路线图(2018-2022年)》等产业政策、与主要竞争对手产品核心技术指标的比较情况,说明生产的激光器系列产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具体依据;不同速率仅选取 1款芯片进行技术指标对比的原因,是否客观、全面地展示主要产品的技术优劣势

(25) 公司产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的具体分类情况;

(26) 行业分类是否客观准确

(27) 核心技术是否具有先进性并形成产品的比较优势。

(28) 根据国家科技创新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及所处行业细分领域发展规划,结合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的相关情况,分析发行人新技术新产品是否属于国家科技创新和科创板支持、鼓励的行业领域,是否具有原创性、引领性和前沿性,公司是否具有突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并结合前述事项论证公司所属行业领域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的依据是否充分。

(29) 公司的核心产品及关键生产工序,产品研发及生产存在何种技术壁垒,核心技术在研发生产环节的具体应用及体现;

(30) 精密光学元件是关键部件的依据,是否属于有国家主管部门对外正式发布或出具的文件中明确的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部件,非球面光学元件实现进口替代的理由,量化分析相关产品是否打破了国外产品的垄断地位,是否对整体市场竞争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31) 公司具备装备优势的具体含义,进口设备是否在相关核心技术中发挥根本关键作用,公司自主创造研发的具体体现,是否存在境外设备依赖;

(32) 报告期各期oem模式下产品销售金额,是否纳入核心技术产品收入范围,采用oem 模式的原因及主要客户、供应商情况,该模式产品与公司自产产品性能的差异,若无差异则公司自产产品先进性如何体现。

(33) 上述技术和算法是否为行业通用,发行人在相关技术突破和创新的具体体现;

(34) 超低功耗设计作为发行人核心竞争力的具体体现,该等技术的技术难度、先进性的具体表现。

(35) 核心技术均系“自主研发”的表述是否准确;相关评审是否为权威机构组织、评审是否客观公正、“国内领先”是否有充分的依据并符合实际情况、所获奖项能否说明发行人的技术先进性及市场地位;

(36) 电力监控行业的技术壁垒,发行人各项核心技术对应的行业现有技术水平及工艺特点,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征,进一步说明是否属于行业通用技术;

(37) 按照发行人不同的产品类型,选取能衡量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关键指标进行同类产品对比分析,说明关键指标的具体含义,结合同类产品对比情况说明发行人的产品是否具备技术先进性。

(38) 公司生产工艺发展过程及优势,是否存在技术壁垒及相关具体表现;

(39) 公司与国风塑业、永新股份、斯迪克产品技术指标对比情况。

(40) 国内领先的客观依据、关键评价指标、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技术水平,认定为国内领先的依据是否充分。

(41) 外购技术服务的必要性、是否属于行业惯例、外购技术服务与发行人向客户交付的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类产品的具体差异,使用外购技术服务如何体现发行人的技术先进性。

(42) 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技术及其比较情况,说明发行人上述核心技术平台(核心技术)是否为同行业通用技术,发行人的技术创新、改进之处,发行人相关产品率先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具体原因。

(43) 发行人主要产品实现了进口替代的客观依据,结合实现进口替代的时间、过程、替代的国外厂商具体产品、市场份额变化等进行论证;

(44) 发行人主要产品实现了进口替代但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源于出口境外是否冲突,及其行业可比情况。

(45) 要求发行人结合2020年经审阅的财务数据,说明2018-2020年的营业收入、研发投入、发明专利三项指标的符合情况,并结合发行人的市场地位、市场占用率、核心技术、所获重大奖项、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等方面综合判断是否符合科创属性的要求

(46) 是否存在拼凑科创属性评价指标的情形

(47) 发行人半数发明专利集中于设备类专利、材料制备类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业务竞争力是否存在影响,设备类专利、材料制备类发明专利如何体现发行人技术先进性;

(48) 结合上述情况及各项发明专利在产品中的实际运用情况、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具体体现,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关于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 5 项以上的规定。

(49) 将保健食品等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合理吗?

(50) 将与保健品相关专利认定为形成主营收入的发明专利准确吗?

(51) 企业产品属于高端仿制药、高端化学药定位的依据?

(52) 现有专利如何体现技术先进性?。

(53) 结合除易捷通、广州中崎以外的其他公司情况或公开材料、行业数据、研究报告等说明直接材料占比 90%以上是否为行业惯例;

(54) 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门槛及主要的进入难度;发行人主要核心技术是否为行业主流技术,核心技术门槛是否较低,发行人专有技术与同行业主流技术、先进技术的指标比较情况,发行人主要的核心优势是否为技术优势,支撑高毛利率的主要原因。

(55) 结合自身技术水平、业务特点、应用领域及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对比情况等,披露其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依据及其充分性;

(56) 世界领先”“业内领先等表述的依据及其充分性。

(57) 补充说明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属性”三项常规指标。

(58) 主要产品属于上述产品类别的依据;

(59) 发行人核心技术先进性体现及具体应用情况。

(60) 结合发行人产品结构、所属产业链环节说明发行人将所属行业定位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合理性。

(61) 核查招股说明书全文,对披露核心技术或市场地位使用领先先进及类似定性描述的,请提供客观依据,如无客观依据,请删除相关表述。

(62) 公司产品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的具体体现,是否存在可量化的指标数据,定位于节能环保领域的依据,并进一步论证发行人所属行业符合科创板定位。

(63) 11 项核心技术的底层技术是否属于大数据、机器 学习、数据收集处理等市场成熟技术;同时在发行人业务主要涉及数据的收集、分析、处理、展示等市场成熟技术的情形下,发行人如何体现自身技术实力及其先进性,发行人对上述基础技术的改进、创新运用等具体体现;

(64) 发行人所述11项核心技术在所述细分领域的运用现状,发行人所述技术和同行业公司相比,是否属于独家运用,请和细分领域同行业可比公司技术相比较的情形下,进一步论证技术的先进性及其行业地位;

(65) 发行人所属细分领域技术壁垒的具体体现,以及发行人自身在突破上述技术壁垒、引领细分行业技术发展方向的具体体现。

(66) 结合产品的应用、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同行业可比公司对自身业务的分类情况,分析公司行业定位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下的物联网依据的充分性。

(67) 结合发行人与tesec公司同类产品的技术指标对比情况,定价和服务的差异,进一步论证进口替代的原因,并说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等表述是否有依据。

(68) 请逐项梳理所列 53 项发明专利,说明是否和核心技术相关,发行人是否符合推荐指引要求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 (含国防专利)合计 50 项以上

(69) 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 属性的相关指标要求。

(70) 上述产品是否具有国内首创性及其客观依据;

(71) 结合行业现状、发行人产品销售规模及市场占比,实现进口替代的依据;

(72) 进一步论述是否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标准。

(73) 在首轮问询中,要求发行人在既满足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一的所有条件,也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二的部分条件的情况下,明确具体适用的关于科创属性的指标要求

(74) 在二轮问询中,提到发行人国际领先”“国际认可”“打破垄断”“进口替代的依据主要是成果评价等,请发行人结合成果评价时间、数据支持等情况,调整技术水平的相关信息披露内容。

(75) 在首轮问询中,提及发行人多次使用国内领先”“国际领先等词语表述核心技术的先进程度;要求发行人说明:国内领先”“国际领先的具体依据,结合关键技术指标、数据等量化分析与国内外相关技术的差别及领先优势。

(76) 竞争对手在相关技术领域取得的主要核心技术,及与公司核心技术的比较情况,先进性的具体体现

(77) 公司产品或核心技术采取的技术路线情况,是属于主流技术路线还是其他技术路线;

(78) 不同技术路线的优劣势,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应对措施。

(79) 实现进口替代的产品及收入占比,替代的对象,相关产品的国内外竞争对手情况;认定实现进口替代的依据,若依据不充分,请修改相关表述;

(80) 筒段整体镜像铣削装备等产品实现了世界首台的技术突破的依据。

(81) 企业是否符合科创属性?

(82) 国内领先的依据,具体指代,若依据不足请修 改相关表述;

(83) 翻译主要依靠人工智能or人工译员?这是审核机构连续两轮都在问的问题。

(84) 其实质是在问,人工智能等技术使用在哪了?用的多吗?技术先进性体现在哪了?企业是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吗?还是靠模式创新?

(85) 公司从事金属饰条、塑件、铝件等产品制造所依靠的核心技 术及其先进性,该等技术二十年来所发生的改进或革新,公司主要产品与市场竞品的 性能差异;

(86) 报告期各期公司产品用于新能源汽车、燃油车所产生的收入金额及占 比,公司生产新能源汽车配套产品所依靠的核心技术相比燃油车产品是否具有先进性; 如有,请说明其具体表征。

(87) 公司技术的先进性与半导体设备先进制程之间的关系,不同制程设备对零部件的性能要求的差异,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发行人产品用于先进制程半导体设备能否体现其技术先进性。

(88) 报告期客户提供图样、与客户联合设计模式涉及的客户、收入金额及占比,此类业务的业务流程、生产方式以及与客户的权利义务约定,发行人核心技术在生产环节的体现。

(89) 发行人的生产环节如何体现其核心技术

(90) 行业中涉及公司主要产品的主要技术及未来发展趋势;

(91) 公司核心技术关键指标或实现性能与境外品牌以及国内主要竞争对手的比较情况;

(92) 核心技术在主要产品的生产过程或生产工序中的应用情况;

(93) 说明核心技术先进性在生产服务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各项发明专利在公司技术体系中的作用及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具体情况、是否具有先进性等。

(94) 结合各产品生产工艺说明各生产环节涉及的核心技术。

(95) 竞争对手拥有的相关技术及与公司的比较情况;

(96) 相关技术是否为行业通用技术及具体情况;

(97) 结合生产过程等,分析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具体体现。

(98)  自主可控自主研发等表述是否有充分依据,若无,请予以修改或删除

(99) 发行人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关键指标、具体表征和创新性,在境内外同行业发展水平中所处位置及比较优势,发行人是否主要依赖核心技术取得竞争优势。

(100) 发行人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非专利核心技术等的数量、质量及应用范围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知识产权的数量及质量的比较情况,说明发行人知识产权体系是否具有市场竞争优势、是否具有先进性,以及核心经营团队和技术团队的竞争力情况。

(101) 机构曾关注企业技术先进性问题,要求结合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衡量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关键指标等,进一步分析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征及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的优劣势

(102) 花生种子是否为企业主营业务?

(103) 如果是主营,为什么销售额这么低?

(104) 企业是否满足将相关技术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要求?

(105) 报告期内各年度及 2020 年上半年实现进口替代产品对应的销售收入总额及占比,实现进口替代的产品是否为发行人依靠核心技术形成的主要产品;

(106) 结合相关研发时长及研发投入,说明进口替代产品是否具备足够的技术支撑及持续创新能力;

(107) 列表说明各进口替代产品良品率的具体数据,结合良品率情况,说明实现进口替代的依据是否充分;

(108) 结合报告期内相关产品订单及客户变动情况,进口替代相关产品良品率稳定性情况及毛利率为负的情况是否影响发行人进一步获取相关产品订单,是否存在相关产品原有客户流失的情形。

(109) 发行人实现进口替代的具体指代;

(110) 国内进口依赖的测 试电源产品,国内实现进口替代的整体情况。

(111) 进口替代 主要涉及的核心技术及应用情况,发行人在哪些方面、哪些领域实现了进口替 代,进口替代的时间、程度,进口替代前后相关方面、领域的竞争情况、市场 格局、内资外资及发行人的份额占比变化、发行人市场份额是否实现了部分外 资替代,与境内外同行业可比集成电路封测公司如长电、华天、京元等领先企 业在市场份额、销售额、市场地位、财务指标的对比情况。

(112) 受让专利的情况,无偿受让的原因和合理性及相关专利是否由关联方自主取得等。

(113) pan-asia、实际控制人是否还拥有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公司是否已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所有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权属是否存在瑕疵,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114) 要求结合本身在拥有与核心技术相关联的51个发明专利的情况下,依然外购101项发明专利的商业合理性,以及对发行人业务、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经营的影响。

(115) 是否已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所有专利以及企业受让6项发明的情况

(116) 公司申请生物标志物专利的情况,是否已申请了相关专利,若已申请,说明目前的进展情况,获得授权是否存在障碍,若未申请,说明原因及影响;

(117) 生物标志物专利的权利内容和保护力度;

(118) 明确公司核心产品预计可获得的专利保护期限;

(119) 对于同一药品的相关专利,同时采用转让和授权许可两种模式的原因,公司是否完整拥有药品的化合物结构、晶型、用途、制备方法等专利,后续对相关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是否依赖原研方或境外厂商

(120) 发明专利数量远少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是否主要运用行业通用技术;报告期内基本无发明专利申请的原因;发明专利是否实质满足“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的规定?

(121) 继受取得的专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专利的权利人、转让情况、转让价格等,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22) 发行人在成立之初与东华大学开展合作的具体情况,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是否来源于东华大学;

(123) 继受取得的专利与核心技术的关系;招股说明书核心技术所对应的已授权专利均为原始取得是否准确。

(124) 受让取得的专利的具体情况,转让方、转让金额,双方是否存在纠纷;受让专利的重要性程度,是否全部应用于当前主营业务。

(125) 问询相关转让情况及具体专利布局考虑、专利对企业的重要性、权利人终止许可对企业的影响等。

(126) 3 项发明专利原权利人为天津易哲并无偿转让的原因及合理性;

(127) 天津蓝海微的基本情况及与发行人的合作历史,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潜在利益安排,天津蓝海微向发行人转让专利的原因,发行人受让该项专利前是否已实施该项专利。

(128) 同行业企业获授权发明专利数量,公司前期获授权发明专利较少的原因,是否具备足够的ag九游会app的技术支持及持续创新能力,是否具备充分有效的技术保护机制。

(129) 发行人发明专利取得时间较早,报告期内只申 请并获授权 1 项发明专利以及发行人核心技术所涉及专利多为受让取得的原因。

(130) 公司生产经营所必要的专利、技术和商标等知识产权是否均已转移或授权给公司;

(131) axt已无实际业务,采取授权许可方式而非转让的原因,许可使用费的公允性;

(132) 对于共有专利,axt的使用情况和规划,目前是否存在向第三方授权许可的安排。

(133) 高裕弟作为清华大学oled项目组成员的时间和当时任职情况,并结合与清华大学的技术合作过程,分析对清华大学是否存在技术、研发等方面的依赖;

(134) 发行人各项核心技术对应的具体专利情况,相关专利的主要取得方式(继受、共有、自主研发等),公司核心技术是否主要来源于清华大学及维信诺相关公司;

(135) 公司自主研发专利的具体创新性,在生产经营中的具体作用,公司是否可以单独依赖自主研发专利从事生产经营。

(136) 共有专利对应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与上汽大众合作研 发核心专利的原因,相关技术形成是否主要依赖于上汽大众,专利产品是否仅 适配于上汽大众车型,发行人是否具备独立研发能力,核心专利共有对发行人 竞争力的影响

(137) 公司获得巴斯夫供货资质后又利用巴斯夫授权专利生产脱硝分子筛产品的原因,是否具备独立的供应脱硝分子筛产品的技术,是否依赖相关授权技术形成产品技术优势及竞争力;

(138) 公司与巴斯夫合作研发的成果归属及研发成果的业务安排

(139) 共有专利的具体情况,使用限制。

(140) 联合申请专利的具体情况,联合申请方;双方关于该联合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属、后期收益的划分等;

(141) 结合发行人和武汉大学的技术渊源情况、业务联系,报告期内委托研发以及专利受让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独立研发、创新能力。

(142) 发行人与小米共有发明专利的形成过程,发行人在其中发挥的实际作用,共有专利的形成场所,是否依赖于小米相关方;结合发行人发明专利的申请时间,说明部分发明专利在发行人成立不久即予以申请是否主要依靠小米相关方;发行人主要发明专利均为与小米共有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独立研发能力,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143) 针对共同取得的专利,对其中对应于核心研发管线及核心技术的,请说明双方在专利的权利义务享有、后续对外许可等方面的约定情况,是否对发行人的技术推进、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44) 共有专利的背景和原因,共有方的主要情况,关于相关专利的权利义务划分、收益分享情况;

(145) 共有专利与发行人的核心技术的关系,是否属于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中不可替代的核心技术,在发行人主要产品中的应用;

(146) 发行人与其他权属人技术竞争情况,是否存在共有专利使用限制的约定,对发行人产品生产的影响,共有专利的权属是否存在瑕疵、纠纷和潜在纠纷;

(147) 共有专利的研发背景、专利使用权约定和实际使用情况?。

(148) 知识产权共有方是否具有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及对公司的影响;

(149) 知识产权共有是否影响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与独立性,是否对本次发行构 成上市构成障碍,公司是否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

(150) 目前所获授权的6项发明专利是否运用在核心技术中及具体情况。

(151) 公司核心技术与发明专利和产品的对应关系,核心技术在生产工艺流程中所起作用及先进性的体现;

(152) 研发费用对应的具体项目形成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及在产品中的运用和产生的经济效益,主要未完成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

(153) 8项专利在生产经营、核心技术中的运用情况。

(154) 专利技术在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中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技术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155) 被授权4项专利在移动源脱硝分子筛技术中的作用,是否为该产品的核心技术;发行人需要前述4项授权专利的原因;专利授权协议主要内容及授权期限;

(156) 列表说明报告期仿制药产品与核心技术、专利的对应关系,相关技术及专利来源;发行人多数仿制药产品未取得专利保护,如何体现对应产品及技术的先进性

(157) 结合相关专利的应用产品,说明是否为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

(158) 按照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中的分类,列表披露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在各主要产品(服务)中的具体应用情况;

(159) 非专利技术是否实际投入公司并用于主营业务,当前该知识产权的存续状况,在公司核心技术、业务发展中的作用,和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160) 公司所购买 ip 授权在研发和生产中所起的作用;

(161) ip 授权使用费摊销方法和期限,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可比。

(162) 继受专利在技术及产品中的具体应用情况

(163) 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分别对应的产品、收入、核心技术,部分发明专利未直接形成收入的原因?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专利是否均为受让?受让或购买的专利在产品中的应用情况,发行人是否具备独立的研发能力?

(164) 发行人核心技术对应的专利及专有技术,相关专利的来源、形成过程及权属情况;

(165) 发行人核心技术在各产品研发过程中的具体作用;

(166) 结合发行人现有产品靶点情况,披露靶向蛋白降解技术能够靶向传统上被认为不可成药的靶标在发行人靶点选择的具体作用

(167) 10 项发明专利的申请时间、获批时间,相关发明专利与业务开展和核心技术的关系,研发投入情况,在报告期内所形成营业收入

(168) 围绕主要产品取得的专利情况,专利具体应用情况、与核心技术的对应关系,对主要在研产品的保护力度是否足够?

(169) 结合 5 项产品类专利的摘要附图,逐一分析发行人实际在售产品与相关产品的专利附图是否存在实质差异,在售产品与产品专利是否一一对应;。

(170) 发行人专利和核心技术、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对应关系

(171) 问询相关受让背景、相关专利与主营产品对应关系等。

(172) 171结合专利获授时间,说明形成主营业务收入专利的具体情况。

(173) 结合核心技术和相关产品的具体情况,生产模式中全部采用委外加工模式,相关产品毛利率低于可比公司或产品,芯片从小米相关方外购等,分析说明相关技术在公司产品的具体应用和“智能”如何具体体现,相关表述是否审慎;

(174) 发行人运用各项发明专利开展主营业务形成收入的具体对应关系,以及相关产品、收入占比情况.

(175) 5项发明专利与发行人现有业务及核心技术的关系,是否均形成主营业务收入。

(176) 招股说明书所列核心技术主要应用于哪些主营业务产品,公司通用光 源产品的技术优势、产品先进性及市场竞争能力,通用照明产品收入占比较高是 否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核心技术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的计算依据,是否 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

(177) 各类别生物试剂及诊断试剂产品对应的核心技术、相关专利、专有技术及其权属、形成过程。

(178) 许可技术和转让专利的具体内容,相关技术和专利在发行人技术平台及产品管线中的应用情况,与公司核心技术之间的发展、演变关系,是否为发行人核心技术或生产经营的关键性资产,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对许可/转让方存在重大依赖,协议履行期限到期后的影响

(179) 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披露发行人为获奖技术的参与单位;

(180) 发行人在就该获奖技术取得的专利及对应的核心技术。

(181) 说明相关技术是否可应用于柴油车国六标准下的相关催化剂产品的生产及具体情况。

(182) 公司发明专利与核心技术的对应关系,在核心技术中所起的作用,是否存在不再使用或不再体现核心技术的相关发明专利;

(183) 发行人核心技术为工艺、配方还是设备,技术来源,核心技术在主要生产环节及各环节运用情况,核心技术的运用对各类产品的生产工艺、产品性能、成本影响的具体体现

(184) 购买上述专利的价格、原因及背景,该专利在发行人 产品中发挥的具体作用及是否为关键作用、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185) 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属于设备、工艺流程或产品领域等何种领域;若为设备相关专利,对应设备目前的台数、金额及占公司固定资产比重、投入使用时间、用途、在生产环节中主要承担的作用、设备先进性等;若为工艺流程或产品相关专利,对应的工艺环节、使用该专利的产品收入及占比、主要客户、对应专利是否存在更新迭代风险。

(186) 结合发明专利的主要内容、技术特征、对应的核心技术等,说明各项发明专利在产品中的具体运用情况及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具体体现,是否已实际应用于上述技术和产品,是否符合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的规定;

(187) 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具体情况,该专利属于何种领域专利,如设备、工艺流程还是产品领域等;若为设备相关专利,需说明对应设备目前的台数、金额及占公司固定资产比重、投入使用时间、用途、在生产环节中主要承担的作用、设备先进性等;若为工艺流程或是产品相关专利,需说明对应的工艺环节、使用该专利的产品收入及占比、主要客户、对应专利是否存在更新迭代风险。

(188) 发行人核心技术在主要产品或服务中的应用过程及具体表现,核心技术与主要知识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

(189) 发行人生产环节以组装、调试和检测为主,核心技术、专利在生产环节中应用的具体情况,与发行人产品分立器件测试系统、激光打标设备收入之间的对应情况。

(190) 结合申报前大量受让专利、受让时间、11 项发明专利与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相关性、形成收入的实际情况,说明上述 11 项发明专利是否已在报告期各期形成主营业务收入、审慎论证是否符合《暂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191) 公司已授权发明专利与核心技术、主要产品的对应关系, 主要产品在报告期内收入实现情况。

(192) 一种陶 瓷用辐射固化环氧树脂涂料主要形成的产品,与公司产品之间的联系,上述收 入具体客户,该客户与发行人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应披露的关 系;

(193)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使用搅拌装置这一发明专利。如是,是否与相关 权利人签署知识产权使用协议;

(194) 5项发明专利分别对应的产品及其收入;结 合前述情况,分析发行人是否符合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这 一条件。

(195) 发行人各项发明专利在发行人核心技术及主营业务中的运用情况、对应收入及重要性程度,论证发行人是否符合《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二项的情形

(196) 逐项说明主要核心技术的研发过程、资源要素投入情况、 核心技术与对应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的匹配关系、技术落地与成果转化时间,删除 正在申请中的专利;。

(197) 上述知识产权在发行人生 产经营中的作用、对发行人业绩的贡献程度,在核心技术或产品、服务中的运 用情况。

(198) 补充说明公司发明专利与所形成营业收入的具体对应关系

(199) 请发行人结合其cn201910491253.6发明专利申请、美国倍而达在研产品bpi-7711、发行人已对外授权产品bpi-d0316三者之间的关系,在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揭示部分补充披露上述专利、专利申请、bpi-7711化合物和商业秘密纠纷是否会对发行人bpi-d0316产品的专利权、发行人后续经营和研发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0) 上述专利纠纷和商业秘密纠纷的最新进展;

(201) 结合贝达医药历史上存在的相关纠纷,充分论述上述纠纷对发行人相关产品及生产经营的可能影响,是否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并按重要性原则完善重大事项提示。

(202) 结合主要销售区域专利相关法规和权威文献资料等,进一步分析论证分子砌块本身不属于专利保护产品以及公司不存在侵权风险;

(203) 结合相关数据库的权威性、行业惯例等,进一步分析论证通过该等方式检索专利信息和判断侵权风险的充分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204) 除已披露的事项和赔偿数额外,是否存在其他潜在专利侵权风险或纠纷,如在报告期外但未过诉讼时效的潜在侵权行为等;

(205) 向某一客户出售特定的分子砌块后,是否存在自行使用或向其他客户出售该分子砌块的知识产权方面或其他限制。

(206) 结合帝奥投资的主营业务,说明发行人是否使用帝奥投资的商标商号、是否利用帝奥投资的商标商号获取客户、是否存在侵权风险、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7) 主要关注与atl案件进展、预计赔偿金额的计算依据和赔偿安排

(208) 制造及销售的酶、抗原、抗体是否存在第三方专利期内的产品?是否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

(209) 产生专利纠纷的原因,纠纷涉及的专利及产品与发行人技术、产品的关系,发行人产品应用的专利是否与纠纷专利相似,是否存在潜在纠纷或其他风险。

(210) 专利资产及核心技术权属是否清晰、完整、独立,是否存在将职务发明投入发行人等情形?

(211) 结合发行人董事、高管、主要技术人员的任职经历等,说明发行人的技术来源,发行人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形成是否涉及相关人员在原单位职务成果,是否存在对原单位的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的侵权风险,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如是,请补充披露相关风险因素。

(212) 在与同行业企业国鸿重塑、国鸿氢能合作过程中,发行人核心技术保密措施及有效性,各方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13) 分析并补充披露发行人是否对清华大学存在人员、技术上的依赖,形成技术成果的归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并分析发行人与清华大学合作的稳定性和交易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情形,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214) 企业境外销售侵犯境外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风险。

(215) 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涉及主要产品、核心商标、专利、技术等诉讼,发行人是否涉及其他侵犯商业秘密、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

(216) 是否存在专利侵权风险:不侵权的原因?为什么可以适用安全港原则?依据是否充分?境内外可比公司都是这样的吗?

(217) 一旦侵权影响多大:涉及第三方专利且未获得第三方专利授权的产品收入及占比是多少?

(218) 两大办公软件因“office文档格式转pdf文档格式合作开发引发合同及著作权纠纷,相关案件均未决,发行人在第一轮问询中被问及发行人与金山办公的合作情况,报告期内产生的营业收入,双方的纠 纷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情况是否产生重大影响

(219) 发行人是否存在除披露之外的其他专利诉讼,该等诉 讼的最新进展及其可能带来的影响,是否有必要作为重大诉讼予以一同披露;

(220) 发行人专利中受让自圣瑞思机械的部分,该部分专利是否存在诉讼或其他纠纷,若存在,请详细说明所涉纠纷情况,并说明若该部分专利在诉讼中被判无效、侵权或有其他不利情形,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221) 主要知识产权的形成过程,知识产权的归属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22) 上述纠纷事项目前的进展情况,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

(223) 发行人专利被提起宣告无效请求的审查进展情况,相关专利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分析,相关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

(224) 企业核心技术和相关专利是否涉及职务发明,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以及依据;

(225) 专利质押背景、期限、还款计划,质押专利在发行人生产经营中的应用情况,是否涉及核心技术;

(226) 结合专利在目前生产经营中的使用情况、发明专利申请时间较早且报告期较少等情形,说明各世代线与专利的对应关系,相关专利是否仍具有先进性,认定核心技术先进性的依据是否充分,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

(227) 发明专利目前在生产经营、技术研发中是否仍持续使用,报告期内未有获授专利的原因,相关专利是否仍具有先进性、认定核心技术先进性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

(228) 发明专利汽车空调控制器测试仿真仪申请日期较早,结合产品技术发展趋势,说明对应产品是否具备先进性,未进行技术更新的原因,是否存在技术迭代风险

(229) 发明专利均系 2013 年前取得的原因,专有技术的主要保护方式;

(230) 结合近年在核心技术方面的投入和产出、核心技术仅对应 3 项发明专利的情况,说明核心技术对产品的贡献,是否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形成的主营业务发明专利是否超过 5 项。

(231) 发行人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日期均在 2017 年之前的原因,相关发明专利及对应的核心技术是否仍具有先进性;发行人发明专利数量与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是否具备持续研发能力。

(232) 结合细分领域的最新技术及研发成果,分析专利申请时间较早是否导致技术迭代风险?

(233) 说明企业相关专利是否仍具有先进性、认定核心技术先进性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

(234) 结合应用于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的获授时间、发明专利申请时间较早且报告期未有新增等情况,说明相关专利是否仍具有先进性、认定核心技术先进性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

(235) 结合上述发明专利、机器设备成新率等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公司技术是否已成为行业通用技术,是否存在技术迭代、相关技术被替代或淘汰的风险,如是,请作针对性风险提示。

(236) 2016年以前获授发明专利是否仍具有先进性。

(237) 公司6项发明专利的具体来源、发明人的具体情况,是否为公司员工,6项发明专利在发行人主营业务中的具体应用情况;

(238) 结合核心技术人员和专利发明人(包括已离职人员)的从业经历。说明其在技术形成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并结合行业研发周期、客户认证周期、测试方案开发和验证周期,说明主营业务发展和核心技术形成的关键历史节点。技术来源是否为自主研发,是否合法合规。

(239) 公司核心技术的来源情况,是否合法合规

(240) 移动源脱硝分子筛相关的核心技术及其来源,形成过程;核心技术来源及形成过程,是否主要依赖于合作研发。

(241) 公司核心技术的来源情况,是否合法合规。

(242) 说明发行人继受发明专利的来源、核心技术是否主要依赖于继受取得的相关发明专利

(243) 发明专利来源及应用情况

(244)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过程、实际控制人、核心技术人员及股权(期权)激励对象完整从业经历,说明公司核心技术来源及其形成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侵权风险;结合境内外批件取得具体过程(含临床试验开展情况),说明主要产品取得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侵权风险,是否涉及合作研发、取得授权等情形,如是,发行人是否完整享有核心技术的相关权利。

(245) 形成主营业务收入发明专利的具体情况、应用场景及重要性程度;

(246) 芯片设计所使用核心技术的具体情况,在研发和设计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247) 核心技术主要为自主研发与发明专利均为外部取得是否存在矛盾。

(248) 核心技术的来源及形成过程,属于行业通用技术还是公司特有技术

(249) 企业总计拥有发明专利6项,均为国防专利,且均是从北理工受让所得,是否合法合规,相关技术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

(250) 发行人核心技术的来源、形成及改进过程。

(251) 专利技术使用权出资的背景及具体情况,是否存在期限即将届满的专利,相关专利技术使用权作价20亿元的评估定价依据,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增资后力晶科技能否继续使用或授予其他方使用;

(252) 力晶科技以专利技术使用权作价出资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方式及内容是否与外资审批机构的批复相符;

(253) 受让技术在使用、后续研发等方面是否受到我国台湾地区政策等方面的限制或存在相关风险

(254) 相关专利对应的收入和专利的账面价值,报告期内发生减值的情况。

(255) 上述非专利技术的具体来源及用于出资时的权属状况,是否为职务发明,是否符合无形资产出资的相关要求。

(256) 公司 zl201080018053.6 专利、豪森药业 zl200680000411.4专利和 pb-119 分子的关系,是否均为 pb-119 项目或公司其他产品研发中的必要专利;

(257) zl200680000411.4 专利有效期届满或被第三方宣告无效对公司相关技术或产品的影响。

(258) 实用新型专利宣告无效的背景、在公司产品中的应用情况(收入及占比)、是否涉及核心技术,对应发明专利是否可能面临无效宣告情形,公司发明专利是否稳定、是否存在潜在被宣告无效的情形及对核心技术、业务开展的影响。

(259) 说明披露即将到期的境外专利涉及的生产产品,并说明相关专利未来到期是否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补充披露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260) 被申请无效专利的具体内容、与核心技术、产品对应情况,发行人最新进展,是否对发行人核心技术权属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61) 发行人相关专利的到期时间,可能取得专利期有限延长的专利情况,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262) 更换商标是否会导致客户流失

(263) 前述情况是否与发行人业务发展相匹配,发行人的技术保护措施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存在重大的技术迭代风险;

(264) 即将到期的专利技术产生的营业收入金额,占报告期各期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265) 该等专利技术到期后进入公共领域对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优势是否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应对该风险的措施。

(266) 两项即将到期专利在报告期内所产生营业收入、利润及其占比等情况,结 合同类产品的市场竞争状况披露是否将给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67) 涉及无效的专利是否属于核心技术?是否会导致不符合科创板定位?是否有替代方案?

(268) 研发人员的简历及变化情况,专利绝大部分在2020年下半年以后取得的原因,参与专利的研发人员、专利申请各个时间节点,2020年前后,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未大量申请专利前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如何体现,先进性如何体现,发明专利快速取得授权的原因及是否符合同行业惯例

(269) 2018年、2019年发行人发明专利数量较少的原因;

(270) 2020年新增多项发明专利的原因,除力晶科技转让的44项发明专利外,其他发明专利的形成过程及研发人员情况,与力晶科技的技术及人员间的关系,新增自有专利在发行人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受让专利部分注册地位于美国的原因;

(271) 近三年无新增获授发明专利的原因,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

(272) 发行人专利较少的原因,非专利技术的保密措施,是否存在技术泄密及被侵权的风险

(273) 报告期前未有获授专利的原因,上述专利申请是否存在外购专利情形;

(274) 发行人当前 10 项发明专利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是否满足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不少于 5 的要求;

(275) 发明专利数量较少,且近几年未能形成发明专利的原因?

(276) 说明报告期内境内发明专利较少的原因。

(277) 申报后短期内集中取得授权专利的原因及权属状态,是否存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发明专利的情形、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78) 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涉及诉讼情况,充分论证说明发行人发明专利较少的原因。

(279) 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取得发明专利较少的原因, 是否存在技术突破的瓶颈。

(280) 要求对标同行可比公司,分析发明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不是通用技术?是否有研创能力?

(281) 上述领域核心技术相关知识产权是否存在集中在申报前 取得的情形,若是,请说明原因;该等知识产权在发行人业务中所发挥的作用, 核心技术和专利的市场前景以及是否存在较高替代性

(282) 2015 年以后发明专利申请较少的原因,发行人是否具 备持续创新能力。

(283) 发行人2015年后未申请专利的原因,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

(284) 2021年集中获授发明专利的原因及权属状态,在主营业务中的实际应用情况,与发行人产品的对应情况。

(285) 2项非专利技术的具体作用,置换后的归属,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286) 购买的非专利技术的具体情况,包括购买价格、购买原因、交易对方、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等

(287) 部分核心技术对应的成果主要为非专利技术的原因及合理性;采取的技术保护措施等。

(288) 非专利技术的保密措施,是否存在技术泄密及被侵权的风险,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执行情况。

(289) 发行人在未取得任何专利的情况下,如何构建技术壁垒和专业门槛, 如何有效应对新竞争对手进入,如何体现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如何保证发行人 对目标客户的议价能力,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是否存在被快速迭代的风险。

(290) 侵害技术秘密的情形。

(291) 质押专利的背景和原因;

(292) 结合贷款及质押协议约定和公司的实际履约情况,以及历史上公司类似协议的履行情况,进一步分析是否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导致核心技术相关专利权属变更的风险。

(293) 质押的专利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贡献、对发行人的重要性,主合同还款情况,发行人是否存在无法还款的可能、如质押权实现的具体影响及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294) 如正在申请的专利无法授权是否影响发行人在研项目研发及对业务的具体影响

(295) 说明是否已经掌握受让的核心技术、使用相关技术是否存在障碍,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何时取得。

(296) 相关专利转让前后在发行人处的使用情况,后续使用是否存在美国的相关限制,并结合发行人自主申请专利较少的情况,说明是否影响核心技术的后续发展。

(297) 受让专利申请时间早于原专利权人成立时间的原因、受让专利形成的产品收入、未取得专利权前如何进行产品销售、是否涉及发行人核心技术。

(298) 用于搭载 ic 测试仪的霍尔传感器测试装置该专利同时申请两项发明专利的原因及合理性;

(299) 专利形成后未应用到新冠检测产品生产销售的原因,未将相关技术作为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原因,是否存在侵权风险

(300) 2020年申请的专利已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原因?

(301) 境内外专利是否为同一专利在不同地域申请形成、核心技术是否已实际应用于产品并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等情况。

(302) 18 项境内发明专利授权和 4 项境外发明专利授权的对应关系,是否为相同技术在境内外分别申请专利,与在研品种相关的 8 项发明专利的具体对应情况,除该 8 项专利外,其余专利的具体用途和发挥的作用,若与发行人核心技术或在研产品不相关,请予以删除或提示。

(303) 部分境外专利权利人名称变更的办理进度,境外专利与境内专利是否仅申请地不同、申请内容相同,如是请重新计算并披露发行人专利数量。

(304) 境内外专利之间的映射关系,是否为不同专利 国别,有无实质差异,其应用产品是否在该专利的保护区域实现销售

(305) 分案与母案是否实质属于同一专利?

(306) 境内外专利之间是否仅为不同国别,有无实质差异?

(307) 结合发行人发明专利数量明显少于同行业竞争对手的情形,说明发行人是否已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所有专利,专利的数量、涵盖的产品及技术是否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相匹配;对于尚未取得的相关专利,请说明未取得的原因及是否存在障碍,说明目前使用方式以及是否存在侵权纠纷和风险,并论述相关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08) 公司对上述技术进行自主创新的具体内容,与最初技术的演进关系,发行人是否已具备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

(309) 披露相关专利申请进度,以及未授权发明对发行人产品生产的重要程度说明及产品生产经营影响

(310) 相关技术是否存在侵犯境内外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可能。

(311) 20171月之后,还提交过专利申请吗?专利审查情况如何?

(312) 报告期内,专利失效的具体数量和原因,涉及哪些生产环节,是否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专利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向专利共有方中科院物理所赔偿的原因;其他已授权专利是否存在类似风险,如有请作重大事项提示。

(313) 为什么装配式建筑产品类业务营收占比较低,但半数以上的发明专利都与该类业务相关?

(314) 发明专利的分类(配方or工艺)?不同类型的专利如何体现科创属性

(315) 20203月购买两项发明专利的原因

(316) 关于搅拌装置专利,首轮回复中受让的专利搅拌装置涉及3搅拌罐,但在现场督导时发现仅有一台显示改造信息,也未显示与受让专利搅拌装置的关系,是否合理?

(317) 关于“陶瓷用辐射固化环氧树脂涂料”专利,回复中披露专利形成的产品是gh2233型户外聚酯树脂,招股书中也披露聚酯树脂在粉末涂料中,越来越多地取代了环氧树脂等用料,这买的专利和相应产品到底是聚酯树脂,还是环氧树脂呢?

(318) 相关诉讼的最新情况;

(319) 迪菲厄工业公司是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专利无效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若迪菲厄工业公司胜诉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320) 涉诉产品到底侵不侵权?是否为核心方案?是否会扩展到其他产品?如果败诉不利影响有多大?

(321) 诉讼最新的进展情况;

(322) 报告期内及目前在手 订单中涉及 s100 型智能悬挂生产系统的金额及占销售总额的比例,并结合历史 上及预计的销售情况进一步测算和披露若败诉导致发行人无法继续销售或销毁 该型号产品,对发行人经营可能造成的具体影响;

(323) 发行人 s100 型产品的相 关部件在改变结构前的具体情况,在何时改变结构,是否在伊顿系统有限公司 提起诉讼后改变结构,伊顿系统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之一为销毁全部被诉侵 权产品,分析发行人以前销售的、未改变部件结构前的产品是否存在因侵权 而被销毁的可能,及其影响。

(324) 相关专利期限补偿申请的进展

(325) 发行人研发人员的认定标准;2021年研发人员大幅增长的原因;新增研发人员的工作岗位及职责,对应的研发项目及任务,认定为研发人员的依据及合理性;

(326) 检测部、工艺品控部人员列入研发人员范围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327) 上述各类人员薪酬对应的研发费用情况,是否存在将非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认定为研发人员的情况,以及研发费用核算的准确性。

(328) 招股说明书与保荐工作报告中披露的研发人员人数口径差异的原因,研发人员界定的标准,研发人员隶属的部门,从事的具体工作,是否均为专职研发人员。

(329) 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依据,是否包括公司技术负责人、研发负责人、研发部门主要成员、主要知识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主要技术标准的起草者等。

(330) 请发行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 6 条的要求,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核心技术人员认定依据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核心技术人员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及其影响,并说明前述核心技术人员参与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具体情况。

(331) 核心技术人员的离职原因及在发行人技术研发中发挥的作用,是否对发行人技术研发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32) 研发人员下降是否会对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33) 结合从维信诺独立前后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变化情况,分析公司研发能力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34) 最近两年内董事、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35) 上述核心技术人员入职之前,发行人的主要研发团队及核心研发人员、报告期内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是否发生变更、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36) 公司发明专利的发明人离职具体时间,较多人员离职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对发行 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37) 赵义发 如在上述诉讼二审中败诉导致其离职,是否构成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不 利变化,是否违反《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

(338) 量化说明在收购完成后,金铠甲的管理层、核心技术 人员是否大量流失;多项专利的共同发明人许刚离职的原因及影响,其离职后 从事业务是否与发行人形成竞争;申报时仅将陈文华列为核心技术人员的原因; 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措施

(339) 结合核心技术人员、专利发明人(包括已离职人员)的任职经历,说明该等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原任职单位关于竞业禁止、保密协议约定的情形,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40) 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重要产品研发、核心技术形成中发挥的作用;

(341)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技术团队主要成员是否存在违反与原任职单位之间的竞业禁止或保密规定或约定的情形。

(342) 上述发明专利参与人的情况,参与人员是否违反竞业禁止等规定,技术研发是否对北理工存在重大依赖?

(343) 发行人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的形成或取得的过程及有关专利的发明人,形成或取得过程是否合法合规,与相关人员的任职经历是否相关,是否涉及职务发明。

(344)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技术团队主要成员是否存在违反与原任职单位间的竞业禁止或保密协议约定的情形。

(345) 获奖员工冯向阳的任职经历及主要承担的科研工作内容,相关科研工作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

(346) 周振、黄正旭、李梅、李磊在公司任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暨南大学的相关规定,傅忠在公司任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大学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是否具备担任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资格,是否影响发行人人员资产的独立性;

(347) 发行人的专利发明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包括在申请过程中的)由上述人员作为主要创作人的具体专利发明或著作权情况,是否属于上述人员在高校的职务发明创造或职务作品,如属于,是否与所属高校约定了相关的成果归属,是否存在纠纷;

(348) 上述高校控制的企业中是否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49) 发明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含申请中)由核心技术人员和缪玲娟、高志峰、崔燕等作为主要参与人员的情况,是否属于其在北理工的职务发明创造或职务作品,是否与北理工约定了相关的成果归属,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50)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原任职单位关于竞业禁止、保密协议约定的情形,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的研发是否涉及其原任职单位的技术成果,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51) 董永乐在发行人生产经营、研发中发挥的主要作用,参与的相关研发项目的专利申请情况,结合上述竞业禁止协议的主要内容说明其与发行人是否存在潜在纠纷,如是,对发行人的具体影响。

(352) 结合各发明人当前或曾经任职单位情况说明发行人专利是否涉及其他单位的职务成果,是否存在违反与曾经任职单位的竞业禁止、保密等协议约定的情况,是否存在权属纠纷

(353)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原单位竞业禁止、保密协议的情形,是否利用原任职单位的技术成果,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54) 两名核心技术人员是否违反了相关竞业禁止义务,用人单位未支付补偿金是否导致竞业禁止义务自动解除的法律后果;

(355) 发行人成立后即申请了多项发明专利的技术来源,相关专利是否属于方林、何少锋前任职单位的职务发明创造、权属是否存在瑕疵。

(356) 结合核心技术人员的任职经历、承担的主要工作等,说明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在职务发明或竞业禁止等情形,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357) 和润天智的诉讼进展,并结合赵义发、李晓刚在发行人 任职情况,负责的主要业务及其成果、发挥的作用、参与研发的具体贡献等,说 明是否对发行人核心技术、技术研发及生产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358)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 是否曾签署竞业禁止、保密协议等相关文件,于发行人处任职是否合法合规,发行人现有核心技术和相关专利是否来自上述人员之前在其他公司任职时的职 务发明,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59) 在前述863计划课题任务中,公司、长春应化所及陈学思的角色和所起的作用,公司作为牵头单位、陈学思作为课题负责人的背景及原因;

(360) 课题参与单位的研究内容及重要性程度;

(361) 公司在参与课题任务中形成的技术成果及所获发明专利情况,相关技术成果和发明专利与目前开展主营业务所使用技术之间的对应关系及更新迭代情况。

(362)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时间、任务、角色、主要职责、实际工作内容、取得的具体成果,是否属于公司独立或者牵头承担的项目,如何通过参与国家重大专项项目反映公司的核心技术实力。

(363) 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具体的研发合作关系,预研类项目的开展是否均以承接工程类项目为目的,预研类项目是否由公司独立进行,若否,其他方的具体参与情况,研发费用的核算是否清晰,是否存在公司为其他方或其他方为公司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364) 公司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的角色、发挥的作用、取得的成果、获得的评价等,并结合核心技术来源、核心技术储备情况、主要产品市场定位、国内国际市场竞争态势,说明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及具体要求。

(365) 中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单位联合获得国家科学进步二等奖的具体情况,中纺投资承担的主要职责和做出的贡献;

(366) 中纺投资及其他单位联合获奖如何表明发行人作为主要参与单位获奖,获奖项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367) 发行人和正大天晴合作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合作研发过程中各自的角色、权利义务关系,发行人的技术研发优势的具体体现。

(368) 发行人获得国家重大奖项、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时间、任务、角色、其他参与方相关信息、公司的主要职责、实际工作内容、取得的具体成果;

(369) 该等奖项或科研成果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的具体关系,如何通过参与重大科研项目反映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实力;相关核心技术权属,是否属于合作研发的情形。

(370) 合作研发项目与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关系,结合工作内容说明发行人是否对外部单位存在技术依赖;

(371) 说明“面向互联网开放环境的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关键 技术研究及应用”研究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在上述项目中所负责的领域和 研究成果。

(372) 说明该研发项目的主要内容、参与主体分工情况、实施进展 及成果权益分享约定,发行人在该项目中发挥的具体作用,并结合前述事项说明 发行人满足符合科创属性和科创板定位要求的依据是否充分。

(373) 关于与中科院物理所的合作研发情况。

(374) 企业与高校之间的合作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安排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

(375) 发行人研发工作主要系自主预研、还是根据客户需求或订单产品特征进行专项研发,主要产品和技术的上市时间及研发周期、是否符合行业规律,发行人研发是否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

(376) itofdtoflidar 等技术研发进展情况,是否存在重大技术障碍;

(377) itofdtoflidar 等技术领域的竞争格局,公司相关技术研发、应用领域布局滞后于主要竞争对手,对未来市场拓展的影响。

(378) 公司主要发明专利形成的时间,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研发能力

(379) 发行人维持核心技术先进性的措施与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

(380) 研发活动和生产活动的区分依据及准确性,预研类项目与自身研发活动的区分是否清晰,是否存在将预研类项目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报告期内成本费用的核算是否清晰准确;

(381) 2020 年度发行人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原因,并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相关要求,客观评估发行人后续取得是否存在障碍

(382) 2020 6 月后获批专利所对应技术的形成过程,与公司核心技术演进过程的匹配情况,2020 6 月后获批专利的发明人,是否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申请至获批主要过程和时间节点。

(383)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核心技术人员名下或作为发明人的专利情况,是否存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

(384) 发行人专利中是否有来源于实际控制人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职务发明;

(385) 结合发行人曾有及现有研发项目、专利发明、产品等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侵权纠纷和风险。

(386) 5 位核心技术人员对应专利、著作权的申 请时间。

(387) 发明专利研发团队构成情况、发明人及核心研发人员的背景情况”。

(388) 结合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相关任职背景、proplus 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说明发行人与 proplus 在研发人员及技术之间的划分,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389) 上述两项获奖项目的具体内容,获奖主体,对应的具体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及权属状况,是否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形成的具体产品,报告期内对应实现的销售收入及其占比。

(390) 上述两项奖项的其他获奖单位或个人的基本情况,目前是否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是否与发行人存在技术相关权属纠纷或潜在争议,同类产品的性能及单价对比情况;

(391)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的基本情况,包括主管单位、设置目的、每年授予数量等;

(392) 获奖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获奖单位、获奖人员、获奖时间、申报过程、项目意义等;

(393) 公司及相关人员所起的作用,是否挂名、是否实质参与相关项目,是否为主要参与单位或主要参与人员;其他参与单位或人员及其所起的作用;

(394) 获奖项目所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技术情况,是否具有先进性及与公司核心技术的关系、在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应用情况;

(395) 公司竞争对手或相关科研单位在同类产品或技术上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的情况

(396) 国拨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研发对国拨项目依赖性等问题。

(397) 结合上述奖项获奖时间均较早的情况,说明目前相关技术是否已成为行业通用技术,近年来相关技术是否存在革新,是否存在被其他技术路线所替代的风险,如是,请作必要的风险揭示。

(398) 各项核心技术的技术门槛、核心技术属于行业通用技术还是专有技术

(399) 将公司 20 项主要核心技术与重新选 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技术、同类产品进行对比分析,逐项说明公司 20 项主 要核心技术是否具有先进性,是否具有技术壁垒,是否已属于行业通用技术,是 否具有快速迭代风险。

(400) 研发技术团队在不同专业领域的人数构成、在不同研发方向或研发分工方面的人数构成,技术团队稳定性情况,发行人维持核心技术人员团队稳定性的措施,是否存在依赖单一或个别核心技术人员情形

(401) 是否存在就同一技术重复申请的情形?

(402) 首席科学家的职务性质、工作内容;公司是否对夏长荣存在技术依赖;

(403) 夏长荣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是否担任相关行政职务,其在公司任职是否符合《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教监[2008]15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等相关规定;

(404) 公司相关技术是否来源于夏长荣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相关科研成果,是否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潜在争议。

(405) 张学礼是否具备成为发行人股东、在发行人处任职的资 格,是否违反法规政策和其任职单位内部规则;

(406) 结合张学礼本人及其发明专利在发行人研发、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说明发行人的研发和生产是否对张学礼存在重大依赖;张学礼在发行人处的任职是否为兼职,若是,说明其目前的工作重心。结合上述问题,视实际情况提示发行人研发活动对兼职人员/ 外部人士存在依赖的风险

(407) zwcad 的产品来源及与欧特克公司产生侵权纠纷的原因,发行人现有主要产品是否存在与欧特克公司产生侵权纠纷的可能,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08) 发行人现有产品是否涉及涉诉技术、zwcad 相关技术。

(409) 麦澜德核心技术、专利和主要产品是怎么形成的?是否来源于伟思医疗?

(410) 伟思医疗为什么撤诉?麦澜德败诉后怎么补救的?

麦澜德产品是否有侵犯伟思医疗相关专利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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